患者权益保护

患者权益保护

1、病人享有下列权利

(1)尊严和尊重

  ①患者有权享受礼貌尊重的待遇和周全的服务。

  ②在不及时治疗就会危及生命或导致残疾时,患者有权得到迅速的治疗,无论其有否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

  ③有权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不因种族、信仰、性别、国籍、宗教/文化背景、经济状况、支付方式等而受到歧视。

  ④患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有权得到及时的答复。

  ⑤除非病情或治疗的需要,患者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身体约束。

(2)信息保密

  ①任何有关患者的医疗通讯和记录的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有权得到保护。

  ②患者安全受到外来侵袭时,有权选择不公开其住院的信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③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病人的治疗计划。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是机密的且应该谨慎地加以处理。与病人治疗无直接关系者,必须取得病人同意才可以在场。

(3)知情同意

   ①患者有权得到关于诊断、治疗以及操作的全面解释,其中需包括该治疗的益处、风险、并发症治疗结果以及其他可能的替代疗法,医护人员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

  ②在医护人员陪同下,患者有权查阅本人医疗护理的记录。

  ③任何时候患者都有权知道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的身份和职业背景。

  ④如果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权了解相关的事宜,有权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

  ⑤患者有权了解就诊费用。

(4)参与治疗

  ①患者有权参与决策医疗服务。

  ②患者有权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决定改变治疗计划(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管医生应告知患者因改变决定而可能产生的医学后果。

  ③患者有权在任何处置或治疗前,获知有关的详情,在未经病人同意时,不可以实施,除非在紧急情况下。

  ④对于已经做出的知情同意,患者有权更改,如果知情同意书的解释不够满意的话,患者有权删去或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的任何一部分。

  ⑤患者有权拒绝治疗并被告知拒绝治疗的后果。

  ⑥患者有权邀请或拒绝某位或全部家庭成员参与或决定其治疗方案。

  ⑦患者有请其家庭成员或其他成员,参与医疗方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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